衷震律师亲办案例
南昌办理变更抚养权案例策略
来源:衷震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14
浏览量:518

  在南昌办理的涉及离婚家庭案件中,变更抚养权案件的难度比较大,对作为原告代理人的律师挑战比较大。为什么会比较难?怎么尽量克服这些难题。衷震律师现根据办案实践经验作一分析。

   代理变更抚养权案件难在哪里?

   代理变更抚养权案件难主要因为司法实践中法院法官对此类案件的审判思维比较格式化,不易改变、法官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法官有较明显的保护当地人利益、避免当地人矛盾思维。其次难在原告方往往举证难。

在基层法院中很多法官对婚姻家庭案件存在着格式化的畏难情绪,尤其是对容易引发剧烈矛盾的变更抚养权案件更加有畏难思维。他们总认为既然小孩已经在男方(或女方),对方却要变更抚养权,这类案件很难判,法官判原告胜诉对方不答应,更重要的是法院也不可能帮着原告去对方家里抢孩子;法官判驳回原告主张,原告又不依不饶要上诉,不能实现案结事了。所以法官经常希望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而不愿意轻易做出判决。

其次的难就难在原告往往举证不足。因为要证明目前抚养孩子一方有过错、或没有与孩子一起生活故而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证据是非常难收集的,这类证据要证明个人主观过错问题往往缺乏直接关联性,或遇到对方证据对抗,。举例如下:

   王某(女)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诉请依据主要在于男方(丁某)未和孩子一起生活,而是将孩子放在乡下与爷爷奶奶生活。对此王某按律师指导,与丁某姐姐等进行通话录音。熟料在开庭时,丁某向法院提供了一份乡政府的证明,证明丁某一直同孩子生活在老家丁家镇,并由丁家镇书记出庭作证。虽然经过律师的诘问指出丁家镇书记证言系伪证,但法官在庭审结束后还是暗示律师这个案件王某败诉可能性极大。

   怎样解决难题?

  前面分析了这些难题。怎么解决这些难题是关键。我建议想变更抚养权的原告当事人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做好证据链的收集工作。法官虽然存在畏难思维,但如果原告收集的证据大量且充分印证,且能形成一个证据链。法官也不好意思轻易判决支持对方。打官司永远是证据为王,没有证据法官谈何采纳原告主张。这些证据主要在于几个方面:
  一、与对方的通话录音,尽量策略性的让对方承认对孩子照顾很少;

  二、与对方的书信往来,包括电子邮件及聊天记录;

  三、探视孩子遇到阻力时及时报警的记录、及相关照片、视频;

  四、自身工作、教育素质高于对方的书证;

  五、孩子自己的陈述意见,尤其对于10周岁以上孩子变更抚养权案件尤为重要,因为婚姻法对此有明文规定,需参考孩子本人意愿;

  六、对方与孩子不在一地生活的证据等。

其次,做好与法官的沟通工作。这类案件法官既然存在畏难思维,更需要当事人反复与法官沟通,力陈自己主张的合理性,以充分影响法官的主观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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