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震律师亲办案例
录音巧取婚外情证据 施压促成调解案例
来源:衷震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11
浏览量:658

关键词:婚外情   对方拒不到庭

 摘要:姜女士发现丈夫有婚外情、且面临许多债务诉讼。已经分居8年的姜女士怎样取得婚外情证据并“安全”解除这场危机四伏的婚姻成为她焦虑的难题。

 8年分居后在医院遇见第三者

 姜女士的婚姻,用她自己的话说,“在8年前就这段婚姻就死了,他说要去外地做生意,一去就没回家安稳住过,把家当成了旅馆。我守着这种没有夫妻生活的婚姻已经8年了,要不是看着女儿还小,不忍心让她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早就离婚了”。

 我问“为什么现在想去法院起诉离婚呢?”

“他在外面有女人已经5年了,我开始只当不知道,他过他的我过我的。可是前不久他因病住院,我女儿去医院看他时发现那个第三者居然在医院公开照顾他,我女儿当时用手机拍了照片”姜女士边说边把图片给我看。照片中,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子靠在床头握着姜女士丈夫的手,情景如同夫妻。

“他们这样嚣张,我忍受不了!而且他在外面的事情我根本不清楚,但法院都把传邮寄到我家里来了。如果有什么问题,我不是还要做他的殉葬品吗?!”姜女士又给我看一张高安法院的开庭通知书,上面写着姜女士丈夫许**因经营公司股权纠纷被丁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股权出让金50万元。

 婚外情本来就是每个女人无法忍受的过错,可这为许先生还在外面官司缠身,姜女士想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心情和顾虑完全可以理解。接下来的问题是,怎样进行取证,核心是就许先生婚外情进行取证。

 综合案件细节,我建议姜女士进行录音取证。带录音笔到医院去看她丈夫时,有意识的问许先生问题,例如“你和小孙在一起有多少年了?”、“你和小孙在一起同居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女儿,有没有感到良心受到谴责?”等等。我的计划是通过许先生的自认,获得他存在婚外情过错的直接证据。

 在医院意外与第三者父亲相遇    真相大白

 姜女士三天后在电话中告诉我,在医院和第三者小孙的父亲意外相遇了,姜女士当着许先生的面,和小孙父亲、小孙把事情全部谈清楚了。小孙父亲在谈话中表示,许先生追求他女儿时表示自己正在协议离婚,发誓一定会尽快离婚,给小孙一个交待。后来又说已经离了婚。直到今天,小孙父亲知道许**骗了他们。

我听到了这段时间长达50多分钟的录音,在录音中,许**承认自己和小孙同居五年多,小孙父亲也承认女儿一直和许**生活在一起。录音的音质效果非常清晰,可以说,这份录音证据拿到法庭上一播放,许**将百口难辨。

 许**大闹法庭 庭审中止

 立案后,法院如期开庭。开庭时,许**已经出院,他一听我们的证据中有录音证据,证明他有婚外情,立即暴跳如雷,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不能继续开庭,要求法庭中止开庭,否则他一旦血压升高出现意外,将由法院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一时愕然,我们也感到秀遇到兵,有理不如无赖啊。经过协商,审判长宣布因被告身体不适,今天庭审中止。这令原告和我非常不满,我们找到审判长指出这样做是对原告的不公,仅仅因为被告当庭所谓的身体不适口头喧嚣就停止开庭,这不符合庭审纪律!

 审判长的说词令我们无语。他说,你们不好这样说,人家有病是事实吧,如果他真的在法庭上有个意外,怎么办?谁能承担这个责任?我们法官工作也难做,你们要体谅法官,,,,。

无奈,体谅法官吧,暂时休庭。姜女士越想越气,跑到许**父母家楼下大骂,一口气骂了30多分钟。骂完了她  打电话问我这样做可以不可以。我只说,对付无赖只有比他更无赖,以。聪明的她立即说衷律师,我懂你的意思了。接下来三天,她不停的到许**家楼下大骂,终于,在无法承受姜女士骂声之下,许**父母气得赶着儿子去法院要求重新开庭。姜女士和我接到法院重新开庭电话通知后都如释重负,真不容易。

 庭审调解结案

 在第二次开庭中,许**的哥哥嫂子都到了法庭,许**还请了马律师做他代理人。马律师在质证中指出在许**身体不适情况下的录音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我随即要求当庭播放录音。随着录音的播放,许**的头越来越低,直到趴在桌子上把头埋起来。法官问对方还有什么质证意见,马律师问询许**意见后提出当庭调解离婚申请。我不同意。因为还有许**在外面经商的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呢,这就需要继续开庭,而不是急于调解。

 法庭在征询我意见后继续开庭,我就许**在外经商的情况问了几个问题。许**表示他在高安宜春等地经商的情况姜女士确实不清楚,但他同时表示自己在高安宜春等地的生意都是亏损,没有什么利润。我心中暗笑,我不关心你生意亏损与否呢,我要的就是你前面那句话——“我在高安宜春等地经商的情况,我老婆确实不知道”,有了这句话记录在案卷里,今后如果姜女士被连累,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我对他的生意一无所知!有证据证明!

 庭审调查后,我说辩论就没必要了,直接调解吧,如果调解不成我将提交书面代理词。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考虑过多的激烈辩论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反而不利。对方提出共有房产两套,大房子归女方,小房子归男方,高安宜春生意如果姜女士感兴趣可以分一半股权,女儿归女方。这个方案实则是我和姜女士反复商量过的底线,而且我们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要他的什么股权。我建议姜女士不要急于答应,再给对方一点压力,提出同意房子分配方案、抚养方案,但不愿意接受所谓高安宜春生意股权,而是要许**一次性给付10万元钱款给孩子作为出国留学费用。许**和哥哥嫂子商量后也同意了。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离婚案件的取证是多种多样的,开庭更是充满了变数,律师的作用在于指导当事人及时取证,及时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诉讼策略,并有经验的指导当事人调解。

以上内容由衷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衷震律师咨询。
衷震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722好评数1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阳明路79号79号法律服务大楼7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衷震
  • 执业律所:
    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91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西-南昌
  • 地  址:
    阳明路79号79号法律服务大楼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