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震律师亲办案例
一审判不离二审改判离婚的案例
来源:衷震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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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的南昌,时不时细雨蒙蒙,站在中级法院石阶上,望着一个小女孩牵着她妈妈的手缓缓离开法院的背影,我想到A第一次见我时急切的声音“衷律师,我一定要离婚,你一定要帮帮我!”,今天她终于得到了这个结果,但我始终觉得不是滋味,为了实现二审改判离婚A放弃了诸多法定权利,让人心酸和不平。
  A是抚州人,22岁经人介绍嫁到南昌三江镇的B,B在工地上做钢筋工,婚后A生了两个女儿,想生儿子的婆婆对A就整天没好脸色看,动不动骂A不会生儿子,B曾多次殴打A,据A说B曾拖着她在地上打,A不懂法不知道报警,只是默默忍受,后来她实在是被打得受不了了才跑回娘家,B就追到岳母家纠缠,A觉得这样活不下去就起诉法院要求离婚,B在法庭上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三江法庭鉴于A没有证据证明家庭暴力,就按一般审判实践规则判决不离婚,A紧接着就上诉到南昌中院,并在朋友介绍下找到我,请我代理此案。
  看了一审判决书后,我认为虽然案情简单,但要在二审改判离婚确实存在难度,因为根据工作经验我知道二审法院在上诉人没有新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很难改判离婚。我向A告知了这个风险,A说,只要律师陪她去开庭并尽力帮她办案子就好,她现在根本不敢一个人去开庭,她真的是被B打怕了。我见她如此坚决就答应了她的请求办理了委托手续。我给她的诉讼指导策略是紧紧把握法官同情心做文章,力争法官同情你而促成改判,为此我先后三次带她找邓法官在开庭前沟通案情,A每次向邓法官诉说自己委屈时都泪眼婆娑,邓法官的态度从开始的一般礼节性回复到后来答应尽量促成调解离婚。
  调解当天,B开始还是说不同意离婚,后来又提出离婚的条件,即要求大女儿归男方抚养,A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0万元,并且要归还结婚送的金戒指金项链。这一要求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A却出于急于能够离婚的目的而想答应,通过观察我判断B是在试探A的调解底线,如果这次A轻易答应那么他很有可能会提出更苛刻的要求,为了A的利益我暗示A暂时不答应,就说没有能力一次支付这么多钱(实际上A也确实没钱),要回家向亲友商量借款再决定。
  两日后,再次调解。B竟然提出不要大女儿抚养权,两个女儿全部给A抚养,并且抚养费自理,还有A返还金首饰。对他的这一非常过分的要求,法官愤怒了,法官大声质问B还有没有一个男人的责任感?!你这么过分的要求还谈什么调解?!那你就看我怎么判吧!在法官震怒的时候我们都在保持沉默,对这样一个男人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对这样一个方案我们还有什么辩论的意义?!我冷冷的只说了一句,尊敬的法官,在我方当事人一再退让的情况下,相信法院必将维持最基本的公正和妇女权益。随后我示意A放声大哭,A的哭泣完全发自内心,没有一个人忍心打断她的释放,这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
  令人诧异的是,B仍然坚持自己的方案,他紧抿嘴唇不再多说一句话。我理解他的不容易,他曾为这个家奔波在外苦,一个人在外就是为了这个家,现在眼看这个家就要散了,他的痛苦和愤怒也是常态,但他这个过分的要求确实令我们难以接受和理解。
  沉默。还是沉默。
  A终于说话了,她说,只要离婚,她什么方案都可以接受!法官问她考虑清楚没有,她说考虑清楚了。法官叹息一声开始让书记员起草调解书。十几分钟后,A在离婚调解书上签了字。签完字她拉着大女儿的手对正在签字的B说,我现在和你两清了,以后不要再骚扰我了。B正在签字的手微微一抖,没有搭理A。
  历经大半年的离婚诉讼终于画上了句号。当A向我表示感谢时,我心情复杂的祝福她今后好运。向来以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的我此时很难有胜诉的喜悦,或许现实的无情终究会让我们每个人低头妥协,但二审不轻易改判离婚的司法实践惯例让我们低头妥协是如此委屈!如此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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